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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补充养老保险条例最新_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分类:保险知识时间:2025-02-26 14:01:42阅读:11321

最新河北省养老保险条例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参保的企业和职工按规定应缴而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分别自1993年1月、1986年10月、1990年3月起,由企业和个人按照欠费当年缴费基数和费率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加。

1、河北省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扩展阅读:【保。

河北补充养老保险条例最新_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1张

2、河北省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扩展阅读:【保。

3、河北省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2019年

中断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养老金领取条件: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

河北补充养老保险条例最新_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2张

4、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扩展阅读:【。

5、河北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上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规定计算,从补缴完成的下月起计发,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以前不补调、不补发。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

6、河北省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河北省还将区分不同情况确定补缴政策。通知规定,对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减收滞纳金政策执行至2009年6月底。超过补缴优惠期限,即便是。

河北补充养老保险条例最新_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3张

7、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8、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

第九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基金。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9、河北最新养老保险规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203号)文件规定,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以下标准发给:一、丧葬费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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