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辆保险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税额。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含车船税合计等,
买车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是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不可以抵扣的。车辆保险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车辆保险费贷:银行存款 。
当然可以抵进项税了,因为这个属于正常的抵税的范围之内,所以如果你拿到的保险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对一般纳税人来讲,是可以完全抵扣的。
分情况:如果是购买财产保险(如车险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保险,收到增值税专票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购买职工的人身保险,由于该险种具有集体福利性质,保险费用在会计上需要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因而不能抵扣。扩。
可以。企业名下车辆的财产保险支出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可以凭支付保费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票作为进项抵扣。假设企业支付保费,取得增值税专票,不含税价为1000元,税额6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上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借:管理。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公司购买的车辆保险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且未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
只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汽车登记在企业名下,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缴纳的汽车保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凭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
车辆保险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税额 相关政策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含车船。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
购买车险的增值税发 票可以抵扣。如果保险公司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就可以据实抵扣。普通发 票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