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条件:为新参保职工办理补缴,即补缴首次参保之前漏缴的养老保险。为有实际缴费记录的职工办理接续补缴,即补缴应缴而未缴养老保险。补缴情形:为新参保人员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当年养老保险费用;。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补缴流程在个人缴费窗口接续缴费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两个月内人员还需携带《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到。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
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账户在天津市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接续缴费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账户在天津市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接续缴费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
社保办理补缴的手续:一、补缴条件: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地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二、补缴材料: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分析:“天津社保补缴流程的办理: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
天津市某单位2013年5月,为职工贾某,按照3000元标准,补缴2013年4月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本金及滞纳金为:补缴本金=3000×28%=840(元)滞纳天数=4月16日至25日(10天)滞纳金=840×0.05%×10=4.2(元)补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