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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养老保险死亡赔偿标准_养老保险死亡赔偿金

分类:保险知识时间:2024-06-03 22:44:22阅读:11168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领取多少个月的抚恤金工资

青岛市企业退休职工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于。

1、青岛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按什么标准领取丧葬费

青岛市退休人员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死亡退休职工申领死亡待遇,应当向青岛市社会保险事。

青岛养老保险死亡赔偿标准_养老保险死亡赔偿金-第1张

2、青岛退休人员丧葬费如何领取

青岛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或者在3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原单位应在4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7。

青岛养老保险死亡赔偿标准_养老保险死亡赔偿金-第2张

3、查查2010年青岛的抚恤金是多少

2010年青岛殡葬费抚恤标准:青岛市退休人员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10120元),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4、青岛市抚恤金丧葬费发放标准

网友分享: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

5、青岛抚恤金最新标准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

6、青岛市事业单位退休去世抚恤金怎么计算

没有抚恤金,只有丧亡补助。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发放20个月的个人基本养老金的丧亡补助。(个人基本养老金是去掉一切补贴)。

青岛养老保险死亡赔偿标准_养老保险死亡赔偿金-第3张

7、青岛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

二、一次性救助金企业职工死亡时上一年度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三、供养亲属困难补助金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

8、青岛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上述内容相同,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下落不明职工生前的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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